甘肃金昌关于县城城区禁止停放大型车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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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县城城区禁止停放大型车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城区空地、居民小区及周边禁止停放一切大型车辆,包括:货车、装载机、挖掘机、渣土车、挂车、联合收割机等大型车辆及工程机械。 二、大型车辆可停放至城区指定的三处停车场,分别为:城东城关镇黄家学村三社停车场(环城南路东段);城西珠峰停车场(五里沙沟以东、美阳路以西);城南黄家学村万祥城停车场(气象局办公楼南侧、骊靬大道以西),以上三个停车场对本市的车辆(悬挂金昌车牌)实行半价收费。 三、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将由县公安局、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对长期停放无牌、报废或改做其他用途的车辆由车主自行移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移离的,将由公安机关实施拖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年*月*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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