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永昌县农牧局 关于2017年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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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农牧局
关于****年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局属相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有效保障好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金昌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年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农牧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针对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实施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惩处违法经营主体,查处违法人员,曝光违法犯罪案件,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健全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市场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管。围绕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种子、农(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针对各类农产品销售门店、小摊点、流动售卖货车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开展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执法检查,强化检测、监管和执法部门联动,严肃查处侵权假冒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农业生产源头治理。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查处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套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含量不合格、标示不规范化肥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成分行为。加强对农民合理使用农(兽)药、化肥等农资的指导,严格按照农时、用量、浓度配比、土壤条件、农作物长势等要求施药、施肥,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三)加强流通领域农资监管。严格实施农药投入品销售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农资流入农民手中。严查在销售农资或农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的农资。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农资生产经营业户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活动。以“农资打假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农资辨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升农民群众识假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特别要针对农村特点,在农民比较集中的城关镇、朱王堡镇、六坝乡等地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展示宣传板,公开举报电话和微信、短信平台等方式,并结合现场演示,音像等资料拓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局属相关单位要从实从细进行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排查县域内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市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列出监管名录及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履职、依法监管。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集中执法力量,重拳出击。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资,依法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假冒伪劣行为,及时向农牧局汇报,由农牧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惩治违法主体责任,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三)总结上报阶段(**月**日——**月**日)。局属相关单位要进行全面总结,将工作总结、检查记录、执法案卷、图片影像资料等整理上报农牧局办公室。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二)争取支持,努力使治理取得实效。局属相关单位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积极与乡镇政府、工商所、食药所等单位衔接,取得支持和配合,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线索,并鼓励广大农民和农资消费者积极举报经销假劣农资的生产经营者。
(三)注重宣传,营造治理工作氛围。要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明白纸、现场咨询活动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治理工作内容、查处案件情况、治理取得成效等动态工作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治理工作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联系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跟进治理工作,及时曝光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治理、抵制侵权假冒违法的良好氛围。永昌县农牧局
****年*月**日抄送:永昌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昌县农牧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