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关于启用“永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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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驻永有关单位: 根据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永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永政发〔****〕***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现刻制“永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即日起启用。附件:启用印模附件: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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