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泰安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2)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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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号)规定,现对泰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整改工作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山东省部分地区钢铁企业与居民区混杂,厂城矛盾突出,钢铁产业布局调整势在必行。如,莱芜市国土面积仅占山东省的*.*%,但钢铁产能占全省四分之一,导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强度居高不下,局部区域污染严重,群众投诉不断,反映强烈。二、整改目标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绿色发展,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建筑用钢产业集群。三、整改措施(一)据根《山东省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泰安特种建筑用钢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依托******,对鑫华特钢实施内部资源优化整合,对标国际一流建筑用钢生产企业,实施上大压小,淘汰限制类装备,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建筑用钢产业集群。(二)加大对******的环境监管力度,巩固并提升钢铁行业深度治理成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整改效果****年**月**日泰安特种建筑用钢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条****高炉顺利点火投产,****年*月**日第二条****高炉点火,集群项目一期全面竣工投产,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环保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单位能耗指标进一步降低。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泰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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