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关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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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北川陈家坝乡红岩沟硅石矿厂年产**万吨硅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文件名称:关于北川陈家坝乡红岩沟硅石矿厂年产**万吨硅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审批文号:北环发[****]**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绵阳市北川生态环境局) 传 真:****-******* 通讯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中路**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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