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萧县王寨镇杨集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XXCG2021061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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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王寨镇杨集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桓潭路**号蓝湖绿城桂花园**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钢结构工程施工范围:建设养殖场一座(养殖棚*个,占地约****㎡,存料棚*个约占地***㎡,晾晒棚*个约***㎡,购买硬化、水空调、定位栏等配套设施。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文彬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段金波(评标组长)、吴文奇、朱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宏润******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龙小区*栋***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王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王寨镇
联系方式:*********** (杜镇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宏润******
地 址:萧县瑞龙小区*栋***室
联系方式:黄工***********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