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霍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霍自然出告字[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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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要求 该地块位于太阳乡金竹坪村宋家湾组,土地面积为****㎡(约*.**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B*),容积率≤*.*(依据现状)。土地出让年限商业**年,现状净地(无房屋拆迁)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含地面资产款*******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万元或**万元的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三、出让方式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时的情况,确定本次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资格审查截止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家及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出让自动终止。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报价。若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拍卖,拍卖的具体时间见出让公告约定。 四、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详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土地与矿产—霍山县—招标公告,然后点击本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五、保证金缴纳及报名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同报名,并按竞买须知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它相关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竞买人须在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帐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转为土地出让金,竞价产生的溢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变更登记、证书工本等费用及土地契税,由竞得人另缴。 *、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负责在三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杆迁移、水系治理和人防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督促竞得人严格执行霍政办〔****〕**号、霍政办〔****〕**号和霍政办〔****〕**号文件规定,将石料资源******统一管理、处置。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出让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公告事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九、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联 系 人: 董 杨 *、咨询地址: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电话:****-*******联 系 人: 钱 坤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 户 名:霍山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①开 户 行:中国银行霍山支行营业部 账 号:************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 ③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账 号:******************* ④开 户 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账 号:******************* ⑤开 户 行:******霍山支行 账 号:******************** ⑥开 户 行:安徽霍山****** 账 号:*********************** ⑦开户行:中国******霍山县支行 账 号:****************** 十一、出让公告发布媒体①***.******.***(中国土地市场网) ②http://***.******.***.cn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③***.******.***.cn(霍山县人民政府网)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竞 买 须 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出让地点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太阳乡金竹坪村宋家湾组,土地面积为****㎡(约*.**亩),规划用途商业用地(B*),容积率≤*.*(依据现状)。土地出让年限商业**年,现状净地(无房屋拆迁)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含地面资产款*******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万元或**万元的倍数。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得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督促竞得人严格执行霍政办〔****〕**号、霍政办〔****〕**号和霍政办〔****〕**号文件规定,将石料资源******统一管理、处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http://***.******.***.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公开出让文件包括: *、出让公告; *、竞买须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出让宗地图; *、竞买申请书(样本); *、竞买报价单(样本); *、授权委托书(样本); *、成交确认书(样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并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密封提交竞买相关资料至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即视为弃权。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造成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出让人有权追究责任。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加盖印章的竞买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加盖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活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个人申请竞买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 *、汇入指定银行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联合竞买的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 *、竞买报价单; (三)资格审查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前,县规委办负责召集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资格,出让人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出让相关文件,全面、准确地弄清其内容。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包括宗地面积、四至范围、规划条件等事宜),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在提交申请后提出任何问题不再答复,即视为无异议。四至界线以出让宗地图为准,出让成交后,四至没有变化,成交价款不变。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视同报名。 五、公开出让程序 (一)挂牌出让程序 *、同一地块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家的的,按挂牌方式进行。 *、本次出让因设有底价,竞买人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有效报价,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则挂牌成交;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则挂牌出让不成交。 (二)拍卖出让程序 同一地块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家及以上的,按拍卖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出让人将密封的挂牌出让底价交给拍卖出让主持人,拍卖出让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竞买人报价超过或者等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出让人、竞得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于成交当日根据竞得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与竞得人签订《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公开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自出让成交之日起**日内来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出让结果公布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在霍山县政府网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土地价款缴纳期限及违约金标准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转入霍山县非税账户,竞价产生的溢价价款须在《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成交价款的,每延期一日,按未付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七)土地交付 在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的前提下,由地块所在地政府负责三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杆迁移、水系治理和人防工程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 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变更登记、证书工本等费用、土地契税,由竞得人另缴。竞得人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土地面积以出让宗地图为准。 (九)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和出让宗地图确定的范围编制地块详细规划建设设计方案,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按成交价款的**%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的; *、若转为挂牌出让的,竞买人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没有一次有效报价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无正当的客观原因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有涉嫌恶意串通、欺诈行为,经查属实的。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公开出让底价,在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前严格保密。 (四)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开始前终止公开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公开出让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开出让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公开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出让期限内,如出让内容有变化,出让人将在出让活动结束前告知竞买人。出让人的书面文件(补充公告、通知等)与原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七)出让不成交的,由出让人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出让活动结束后起*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出让人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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