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卫生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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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一)项目名称: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卫生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H-YL********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肆万玖仟柒佰元整(¥******)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卫生院眼科设备采购。
(三)
采购人名称: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叶集区姚李镇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四)代理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口安丰大厦四楼***室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詹主任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叶集区姚李镇中心卫生院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