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藤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藤财采〔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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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s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年初工作要点、项目检查计划及《藤县财政局关于****年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年**月起组织开展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年**月**日止在藤县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抽取代理本县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原则上近*年已经检查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抽取。本次检查针对****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个。对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二、检查内容及时间本次检查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见附件)。检查时间从****年**月开始,具体安排如下:自行检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检查通知要求,整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一并报送县财政局(政采办)。 书面审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工作组。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 现场检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到被检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处理处罚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财政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县财政局将于****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违法违规问题基础信息汇总情况及处理处罚结果报送市财政局。三、工作要求(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按照****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附件*)要求对本单位****年代理的藤县政府釆购业务情况进行自行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填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自查表》及《****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并于**月**日前纸质版报送县财政局(政采办),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txzc*******@***.com。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二)及时上报检查材料。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要求撰写和及时上报本单位自查报告以及自查的相关表格。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本次检查工作。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前,将本机构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发送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三)按“双随机一公开”抽中的被检查单位*家(名单另行公布)**月**日前,整理被抽检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数据和资料等送县财政局进行书面审查。(四)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对瞒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联系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陆功海 李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txzc*******@***.com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自查表附件*:****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附件*:****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附件.rar藤县财政局 ****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