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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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理选定政府采购方式及适用标准(一)必须招标货物类:达到***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货物;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服务类:达到***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服务。(二)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决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决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依法应进行招标但经批准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可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承接单位。*.未达到国家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上(含本数),除公开招标外,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单位。(三)工程类项目工程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工程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标准是:工程造价***万元以上(含本数)至***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并按程序报审后由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采购方式。工程造价**万元以上(含本数)至***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召开班子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后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概算预审,并经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采购方式。工程单项预算金额**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备注预算金额以下的也要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选择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自己组织采购。**万元以下(含本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企业、合作社、农民自愿出资或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体,以农民为直接受益对象,技术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等公共基础和公共服务类设施项目,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积极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四)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各类货物和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各类服务,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单项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上,除公开招标外,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单位。具体标准是:货物类和服务类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备注预算金额以下的也要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选择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自己组织采购。货物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万元以上(含本数)至***万元以下、服务类**万元以上(含本数)至***万元以下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含本数)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需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有与采购项目规模和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等条件,不具备开展采购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二、招标控制价的审定及政府采购备案程序(一)招标控制价的审定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要求设置招标上限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价,经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结果后,由县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招标控制价的审定。(二)政府采购备案程序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类别和举价情况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对各类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经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核定控制价后,以核定的控制价作为招标上限控制价到县政府采购办备案,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内容按程序对外招标或采购。三、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的选择采购人需由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或采购的,根据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通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或采购事宜。四、规范采购方式的审批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采用招标方式由采购人和县财政部门确定招标方式及备案。五、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县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即:各预算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县政府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备案。除依法需核准的采购计划外,县财政部门不再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依法需核准的采购计划是指预算单位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以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六、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七、规范开标评标现场监督部门的组成(一)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府采购项目,即由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招标方式的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单位、财政部门和其他有权监督的部门组成。财政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评标活动,重点加强对采购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项目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府采购项目,即由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招标方式以外的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单位、财政部门和其他有权监督的部门组成。招标单位应委派本单位纪检组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对开标评标工作实施监督。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前*天,发出《政府采购项目监督邀请书》通知各监督的部门。八、实行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起评标准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起评标准为***万元。即:根据《那坡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于评审范围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在***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工程预算,由县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总额在**万元以上(含本数)***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预算由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应委托编制单位之外的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投资总额在**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预算由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编制,除委托编制单位之外的有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外,也可直接运用编制单位的编制成果。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评审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九、实行建设项目评审、招标或采购前政府批准制度(一)使用上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前,建设单位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向财政部门或中介机构报送评审;属上级专项资金的,要将上级资金文件同时报送财政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二)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或采购前,均需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招标或采购工作。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编制根据相关政策,建设项目应进行施工图设计或招标设计。投资总额在**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以下但涉及结构安全的房屋建筑、桥梁等工程,必须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他项目可由******进行设计,但需执行国家的有关设计规范。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和计价依据。**万元以下(含本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技术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等公共基础和公共服务类设施项目,采用民办公助或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的,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不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可参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执行。十一、实行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审核)标准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审核)标准按照有关审计文件规定要求实施。建设单位应将审计(审核)结论报送县审计部门备案。如县审计部门对备案的项目进行再审,应于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财政部门。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参与相关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对备案的审计(审核)结论进行抽查且不少于备案总数的**%。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中介机构列为“黑名单”,永久不得在那坡从事审计(审核)工作,并上报市一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及审计机关。十二、明确主体责任对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出现以下情况的由各采购预算单位承担责任:一是提供的招标控制(预算)价不真实或未符合要求的,或招标(预算)控制价超过计划预算价的;二是采购标准不符合县人民政府规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即超标准采购);三是采购人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类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十三、政府投资的项目(含工程量)变更、增补项目、零星工程及隐蔽工程等现场签证,按照有关审计文件规定要求实施。十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采购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内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承接主体。十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十六、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按通知执行,如有变化另行下文通知,同时废止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政府投资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号)。本通知如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或文件冲突,应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或文件为准。那坡县人民政府****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网络传输)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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