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田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0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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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一、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深******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被投诉人*:田东县卫生健康局地址:田东县平马镇人民路北段**号被投诉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航洋国际城*号楼****号 二、基本情况深******(以下简称投诉人)就防艾宣传品(项目编号:BSZC****-X*-******-GXWB)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被拒收。****年**月**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投诉事项*: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于法定期限内发出的质疑函,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的规定”。投诉事项*:代理机构组织本次询价采购公告中公示由询价小组审核询价文件并与采购人分别书面推荐,邀请不少于*家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参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五条,是变相的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拒绝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造成此项目成交价贴近预算价,几乎所有产品以二倍到三倍的市场价的天价成交,三家得到书面推荐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有围标串标之嫌。 三、处理结果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并对投诉事项依法调查处理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该投诉事项。审查发现,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本次采购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家,成交结果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布询价采购终止公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另行处罚。四、处理日期:****-*-*五、执法机关信息*.执法机关:田东县财政局*.联系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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