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智能停车收费和诱导系统经营管理项目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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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智能停车收费和诱导系统经营管理项目
征求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就长兴县智能停车收费和诱导系统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前传真或送达******。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联系人:郑工。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