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吕山乡雁陶村雁荡片美丽宜居示范村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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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山乡雁陶村雁荡片美丽宜居示范村景观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吕山乡雁陶村雁荡片美丽宜居示范村景观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吕山乡雁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吕山乡雁陶村,场地实施面积约****m*,绿化用地整理实施面积约****m*,主要包括园路、土石方填筑停车位、景墙砌筑,长廊制安,树池砌筑,绿化场地整理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工期**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浙江省省外的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浙江省省外的承包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吕山乡雁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俞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吕山乡雁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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