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城市管理局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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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城市管理局部分资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WZ********项目名称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部分资产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转让标的中部分资产因嵌入墙体内,须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拆除资质,则须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拆除),受让方拆除若对建筑主体结构、房屋装修装饰等造成的任何损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处置不当,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芜湖市财政局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拆除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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