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永昌培霖、泰琦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项目后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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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永昌培霖、泰琦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培霖*×*万吨/a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项目分别在****年**月通过了甘肃省环保厅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取得“甘环验发[****]**号”文件,于****年**月通过了金昌市环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取得“金环验发[****]**号”文件;泰琦*万吨/a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项目于****年**月通过金昌市环保局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取得“金环验发[****]*号”文件。****年*******决定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现已完成备案工作。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主要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对永昌培霖、泰琦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项目进行过程回顾、工程评价,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验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能否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核实环境影响预测与实际影响的差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变化;调查分析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新问题,提出环境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经后评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针对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环境保护补救方案。企业在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后,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维持原环评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居民、单位;注意事项包括对环境质量现状满意度、项目了解程度、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对项目生产经营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项目生产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意见进行反馈。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永昌县焦家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六、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附件:永昌培霖、泰琦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永昌培霖、泰琦化工工业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焦家庄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history/main/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jjz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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