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青山区轨道交通12号线(青山段)钢都花园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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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青山区轨道交通**号线(青山段)钢都花园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特此公告。附件:青山区轨道交通**号线(青山段)钢都花园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征〔****〕*号) ?.doc青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