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攀枝花东区隆庆东路350号附2号商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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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东区隆庆东路***号附*号商铺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攀枝花东区隆庆东路***号附*号商铺转让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如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 四、本次交易成功后,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和权证变更登记过户手续。若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导致标的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优先购买权的(详见明细表),优先权人应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交所报名参与,逾期未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已出租情形的,成交后的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九、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样本)等资料。 十、看房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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