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25号楼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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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号楼***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号楼***号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应付转让价款及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同意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 (*)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同意成功受让后,在标的房产的转让交易、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部分税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另行计算,并不含在转让价格中。 (*)同意成功受让后,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注:房产交付之日一般选择房产过户后某日)。 (*)我方对标的资产及相关环境进行了考察,并予以确认,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收购。 (*)我方已了解以下相关事宜:依据资产评估报告记载,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包含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号楼***号、***号、***号、***号房产在内的原始大证,*套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分割手续,与之对应的分割后*套房地产建筑面积无法准确获取,规划用途为住宅。评估结果未包含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税费等相关因素。转让方无法提供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定土地性质是否为划拨地。依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房屋所有******,产别为国有(自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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