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郑市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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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年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统防统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项目名称:****年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统防统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新财竞谈采购-****-*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新郑市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采购内容:为防控小麦条锈病、赤霉病,所需药品名:**%戊唑*咪鲜胺水乳剂,施用量**克/亩*.*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规定*.*服务期限:服从采购人安排*.*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合同履行期限:服从采购人安排*、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农药类),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检验报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方式:(*)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细内容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售价:*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号格拉姆商务国际大厦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