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吴灵路南侧)地磅处置项目(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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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吴灵路南侧)地磅处置项目(二次挂牌)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吴灵路南侧)地磅处置项目(二次挂牌)【信息时间:****-**-** **:** 】【字号 大 中 小】【点击:次】【我要打印】【关闭】项目名称公告发布时间:项目编号SW****X******-*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吴灵路南侧)地磅处置项目(二次挂牌)资产类别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吴忠市挂牌价格*.***万元挂牌期间**挂牌日期****年**月**日交易方式其他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情况以及资产使用、拆除等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了解。
*、评估报告对标的资产的描述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标的资产实际面积、数量以过户移交为准,转让方对标的资产外观、面积、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标的资产拆除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无法过户、无法拆除以及拆迁重建等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因最终受让方原因,在*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标的资产。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
*、因最终受让方原因,超过资产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资产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资产的清理运输工作,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资产灭失、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资产,应在《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接、拆解、清运等工作。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金以及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负担。
*、标的资产移交清运涉及切割、拆解等工程,需经转让方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受让方承诺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资产存储地点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发生损坏其它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侵害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受让方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最终受让方在拆解清运资产时,必须服从转让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并签订安全协议。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
**、本项目标的资产分别转让。联系机构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cn) 联系电话****-******* ******* 联系人王婷婷 马娇 原文链接地址http://***.******.***.cn/portal/pro/index.jsp?proId=**ab****d****b*eb*f****da***dd*f&packId=**bc**a******bff*aec***bc******* 投标或查看重要附件图片点击此网址http://***.******.***/ningxiaweb/***/******/*********/********/**ab****d****b*eb*f****da***d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