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利县段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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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段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平利县段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项目编号:XSCG-PL*******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水利局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地址:平利县水晶郦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五、建设内容和要求*.建设内容:该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米宽田间道路*km,*.*米宽田间道路*.*km,排水沟*.*km;新修河堤*.*km,配套提顶道路***.**m;经济林猕猴桃**.**hm*;封禁标牌*座,网围栏*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平利县西河镇段家河。*.建设工期:*个月。*.项目预算:***.**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六、磋商结果信息成交单位:******成交金额:叁佰贰拾伍万伍仟元整(¥***.**万元)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新正街正阳路东侧**幢联系人:邱伟联系电话:****-*******七、磋商小组人员谢英刚 王晓慧 陈开林 汪 辉 高本和 八、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