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321071][KFFFJSZ2021030011]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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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的答疑及澄清公示工程编号:KFFFJSZ**********工程名称: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吴州路-春江路)标段编号:KFFFJSZ*************标段名称: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代理机构名称:******建设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澄清事项:其他主要修改内容:扬子江路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澄清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有投标人提出如下疑问,现给予解答: *、定标因素的企业业绩是否需要在系统上传才予以认可?还是可以在电子投标文件内其他材料内上传即为认可; 回复:各投标人提供的定标材料须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定标材料可以不从诚信库获取。 *、关于投标保证金如本企业为“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电子投标文件里其他材料内提交先进企业荣誉证书即可,现系统显示未缴纳会否影响开标? 回复: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须提交先进企业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复核。 对于开标时系统显示保证金缴纳为*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不影响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要评标阶段进行具体复核。 二、开标时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流动要求,严格限制各投标主体出席开标人数。 (*)疫情期间,每个投标人要做好疫情自身防控,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佩口罩。 (*)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特此澄清!澄清次数:*-澄清文件一览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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