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六安市道路节点应时花卉栽植养护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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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GH-********
二、项目名称:****年六安市道路节点应时花卉栽植养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馆驿路交汇处瑞泰· 翰林水岸*栋商业***
中标(成交)金额:¥*******.** 元四、窗体顶端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年六安市道路节点应时花卉栽植养护工程施工范围:详见采购需求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至 **** 年** 月 **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项目负责人:宣文君职称证书信息:********五、评审专家名单:程金祥、池华、顾忠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春江河滨小区F*#楼三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滨河公园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春江河滨小区F*#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投标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二轮报价单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