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20号饰面石材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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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号饰面石材大理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吐市自然资公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吐鲁番市高昌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项目'" __ko__*************="ko**"矿山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南部矿区**号饰面石材大理岩矿
-*?'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ko**"开采矿种: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地理位置:吐鲁番市高昌区
面积:*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序号
经度
纬度*
*******.***
********.****
*******.***
********.****
*******.***
********.****
*******.***
********.****
****.**
****.**
-* " __ko__*************="ko**"
资源储量:矿石量***.**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尚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后期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序号
X
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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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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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竞买申请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由银行出具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企业竞得标的后,必须在吐鲁番市范围内******或企业。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报名方式:在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阜新街*号*号楼*楼)现场报名,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资源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详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
(三)矿产资源开采期限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所造成的的损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合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挂牌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挂牌竞得人确定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相关规定,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吐鲁番市境内所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活动。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竞得资格。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拍卖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发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将竞买原则、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程序与报价规则等内容告知竞买人。
(五)竞买人填写委托书和竞买申请书,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到指定银行或按规定提交保函(单),并提交参加竞买的相关材料。
(六)要求竞买人作出风险认可承诺,同时承诺竞得挂牌区域后,只对挂牌矿种进行开采,不得进行其它矿种开采。
(七)挂牌竞得人确定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签订的,视为违约,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竞得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按照相关规定,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未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列入无诚信单位名单,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得参与吐鲁番市境内所有矿业权公开出让活动。
(十)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
(十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本公告在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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