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百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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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C*******-*项目名称 四川*********%股权转让方名称 四川******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根据四川******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号)特别事项说明: (一)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转让方申报的“慧谷车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 *.评估范围内的下列车辆,截至评估基准******: 序号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证载所有人名称 * 川A*DX** 长安牌SC****D 成****** * 川A*DN** 长安牌SC****D 成****** 对于上述存在产权瑕疵的资产,百味园公司声明这些资产的产权为其所有,评估师已提请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对产权完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在评估中未予考虑,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本次评估中,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在假定企业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查做出判断。 *.百味园公司停产多年,相关生产设备处于停机状态,但相关留守人员时常对机器设备进行了维护,据介绍仅氨机制冷设备需要改造后才能使用,其他设备在停产前均能正常使用,停产期间未进行开机运行。本次评估受开机运行条件限制,未实施开机荷载运行测试,评估人员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查做出判断。本次评估根据其停产前运行状态结合停产闲置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资产可使用的市场价值。相关当事方应注意生产设备需要进行检测或者局部维修保养方可正常运行。 (三)重大期后事项 *.本次申报的土地使用权所在区域基准地价于****年*月**日进行更新,该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年*月*日,本次评估考虑了该基准地价对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影响。 *.百味园公司于****年**月*日至**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的设备进行通电试机,有少量设备不能正常启动,大多设备暂未发现异常。受开机运行条件限制,因此未实施开机荷载运行测试,设备性能和运行情况不明。考虑到设备仍需要进行检测,可能需要局部维修保养方可正常运行,相关生产设备性能和运行情况需根据后期确定复产计划而进行检测、试生产的情况而定。本次评估未考虑检测、更换零部件以及复产试生产可能需要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特请相关当事方注意。 *.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若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之状态、使用方式、市场环境等方面与评估基准日时发生显著变化,或者由于评估假设已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本评估结论发生重大变化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四)其他事项 资产待报废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安监部[****]整改**号等文件,百味园公司拥有的氨机制冷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需对其进行改造后才能使用,具体改造情况需根据资产后续利用方案而定,但其中有部分氨机制冷设备已不能使用,需拆除报废,且由于该部分设备专用性较强,拆除部分设备无法再按完好的零部件或设备进行二次销售,只能作为废旧物资进行报废处理。 本次评估对上述相关应拆除报废的设备按废旧物资处理的净值确定市场价值;其余氨机制冷设备因需改造后才能投运,而具体改造情况需根据资产后续利用方案而定,因此本次评估根据其停产前运行状态结合停产闲置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资产可使用的市场价值,未考虑改造可能需要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根据四川中衡******出具的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衡安信[****]会审*******号)的重大事项说明: 关于运输设备的说明 (一)******提供的车辆行驶证,其两辆车的车辆行驶证所有权人为成******,成******已出具说明证明该车辆的实际******。 (二)根据车辆行驶证,该车辆的最新年检有效期截至日期为****年*月。 三、重大债权债务:无。 四、职工安置:不涉及,转让方按照安置方案妥善处理。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二)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三)标的情况详见审计报告等。 (四)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债权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五)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文件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后**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六)标的企业名下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慧谷的办公楼【川(****)成都市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共用宗地面积*****.**㎡)。根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工业园区工业用地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国土资发〔****〕**号),目前无法办理产权转让交易。 (七)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受让方不得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九)其他披露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范本,可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备查。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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