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39弄15幢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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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分资产(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弄**幢***室)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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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分资产(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弄**幢***室)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中******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天左右。
*、房屋进户相关费用按房屋所在地物业单位设定标准收取;房屋进户前物业管理费(空关费)、水电煤由房屋转让方承担,进户后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个人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本标的按照现状转让,若本标的内无水、电、煤等一切公用设施,均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
*、现场看房咨询联系人:曹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第****号
(*)该房产实际权利人******,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同的原因详见评估报告
(*)本次委估房地产装修状况均系由原承租人或使用人自行装修,而目前的装修情况较差需要未来潜在受让人重新出资装修,因此本次委估房地产装修状况均设定为毛坯。
(*)本评估报告结论包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房屋证载权利人登记为个人名下,但房屋实际权利人为转让方。房产的评估不考虑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同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 根据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标的房屋如未结清历年来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服务提供方有权向实际权利人主张服务费用。
(*)标的房屋虽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其婚姻状况为已婚,根据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要求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可能需要其配偶共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如房屋现持有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标的房屋将存在可能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司法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