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湾村)》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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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湾 村)》业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http://***.******.***.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html)。现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方案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为落实年度储备计划,推进信宜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湾 村的用地收储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号),现编制了《信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湾 村)》。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位于丁堡镇湾 村,现状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未利用地,原规划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调出地块位于池洞镇岭砥村、池洞村和贺垌村;朱砂镇安莪村、文料村、莲塘村、盘龙村和石根村;贵子镇龙村;怀乡镇云罗村和平梅村;白石镇岳龙村和大塘村;大成镇石屏村和水尾村,现状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其他土地和未利用土地,原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  方案拟在调入地块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使其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将调出地块**.****公顷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将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规划修改后,信宜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没有发生变化;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亦不发生变化。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五、批准日期:****年**月**日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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