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部分城乡社区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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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政府返回网站首页索 引 号QZ*****-****-****-*****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管理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文 号狮民〔****〕**号公文生成日期:****-**-**标 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年部分城乡社区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内容概述: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年部分城乡社区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年部分城乡社区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发布时间:****-**-** **:**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相关村(社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下列本级补助资金***万元下拨至各相关村(社区)。具体安排如下: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补助资金****年,凤里街道华仑社区,宝盖镇山雅村,蚶江镇溪前村、莲中村、莲塘村、莲西村,祥芝镇祥农村,鸿山镇邱下村,永宁镇西岑村,共计*个村(社区)新建(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个村(社区)均已按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现给予每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补助资金*万元,合计**万元。二、****年“一定五化”治理示范点项目补助资金****年,宝盖镇前坑村,灵秀镇彭田村,蚶江镇莲中村、莲西村,永宁镇金埭村、西偏村,祥芝镇前山村、祥农村,鸿山镇西墩村,锦尚镇前港村,共**个村(社区)开展“一定五化”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依据验收结果分别给予补助资金如下:*.金埭村、西偏村、莲西村*万元;*.前山村、港前村、莲中村、祥农村*万元;*.西墩村、前坑村、彭田村*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合计**万元。请各相关镇(街道)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号)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强化对各村(社区)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石狮市民政局****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打印] [关闭]附件下载:QZ*****-****-****-*****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年部分城乡社区试点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pdf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浏览量排行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Copyright © 石狮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网站标识码:**********闽公网安备 **************号 闽ICP备********号访客数总量: a target="_blank" href="http://***.******.***.**/exposure/jiucuo.html?site_code=**********&url=http%*A%*F%***.******.***.cn%*Fzfb%*Fxxgk%*Fzfxxgkzl%*Fzfxxgkz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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