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五河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2021WHCGZ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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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WHCGZ***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BB****WHCGZ***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工业新区标准化厂房*号楼
*.中标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五河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五河县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包括主次干道面积、背街小巷面积(包含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人行道外延至墙根的面积)、水域保洁面积和公厕保洁**座、垃圾中转站*座管理任务,日清运生活垃圾量约***吨,单程运距约**公里(从县城至刘集垃圾发电厂)
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详见服务需求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灿淮(评委组长)、姚之俊、李晓玲、任巧英、陈红蓉、朱国新、朱永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贰拾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五河县城区清扫保洁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包括主次干道面积、背街小巷面积(包含道路、红线内绿化带、人行道外延至墙根的面积)、水域保洁面积和公厕保洁**座、垃圾中转站*座管理任务,日清运生活垃圾量约***吨,单程运距约**公里(从县城至刘集垃圾发电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万元/年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业绩:①南城县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②灵川县八里街、定江区域环卫市场化服务管理项目,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③上饶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东市、水南片区主次干道),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④宜黄县城乡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⑤枞阳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采购项目,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
**.获奖:①****年度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集体),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月;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年*月;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月**日;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年*月**日;⑤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芜湖市),履约业绩:芜湖市鸠江区**条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项目(***.******.***.*.**);⑥****年度安全生产(作业)先进单位(集体),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月;⑦淮南市先进集体,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年*月;⑧****年度优秀环卫企业,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月;⑨****年度巢湖市环境卫生管理优秀单位,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年**月;⑩****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无为市城市管理局,****年**月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程磊,环境工程工程师,编号:F*************。业绩:上饶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东市、水南片区主次干道),合同时间:****年*月*日,合同金额:****.******万元
**.综合评标法得分:**.**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号(淮河路中段)
联系方式:朱永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座**层
联系方式:田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鑫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公告单位:五河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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