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_2021年物业管理_HGC[2021]0224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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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评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GC[****]****二、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_****年物业管理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元)鹤岗市和顺******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红旗路分局)******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_****年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周龙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采购人代表*马士杰鹤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高工*孙旭鹤岗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地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号联系人:郭跃华 联系电话:***********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鹤岗市北红旗路**号联系人:井春玲 张青 联系电话:****-*******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下载]微信图片_**************.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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