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肃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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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号)精神,我省决定于****年至****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个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进一步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抓实抓细,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月-**月)
*.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在*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地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于*月**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安监局监管四处。
*.全面排查摸底。各市州在现有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准确、详实的摸清企业基本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安全现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达标创建和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等基本情况,分行业建立完善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做到一企业一档、一行业一册。
*.加强教育培训。各市州要将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及《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作为宣传教育培训的重点,****年底前完成对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轮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州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指导手册》要求,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将责任逐一分解、层层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依据《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市州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甘肃省信息化平台建设相结合,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完善隐患排查制度;找准、盯紧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各市州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把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将标准化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切实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对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细化工作推进方案,促进企业形成积极参与,自主创建的意识,扩大全省工贸冶金行业标准化二、三级企业创建覆盖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水平。
*.强化安全监督执法。各市州要以执法推动工作落实,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坚持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企业台账,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细化监督指导。加大对粉尘防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有色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事故发生。
(三)全面总结阶段(****年**月-**月)
****年*月**日前,各市州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个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安监局监管四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中央在甘企业和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企业持续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不断健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市州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将每一家工贸企业落实到一个监管部门,将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请各市州安监局每年**月*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安监局监管四处。
(三)引导社会参与。各市州要积极引导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参与治理隐患。要进一步健全和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州要加强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强化舆论引导,树立地区和行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省安监局将把方案的实施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并对各市州贯彻落实情况适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