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江山市废旧固定资产、苗木处置,旧机动车转让,商业用房经营权招租特别约定(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原公告内容 (一)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拆除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上述企业须经江山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住建局征收办)备案,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浙备案登记手续。 *、投标人*年内(自****年*月*日起)承接过政府投资类的拆除业绩。注: 政府投资类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企)所进行的拆除工程项目。 更改为:*、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拆除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年内(自****年*月*日起)承接过政府投资类的拆除业绩。注: 政府投资类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国企)所进行的拆除工程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