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答疑澄清公告】盐渎实验学校校园业务集成服务平台、文化展示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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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款报价、计价说明中第***.******.***.*条现调整为: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投标时须选择推荐品牌中一种品牌及其型号进行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投标人选用招标人推荐品牌以外的货物投标,其货物性能、质量、档次须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投标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含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技术要求的参数表、检测报告等,以及证明货物品牌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放于投标文件中。经现场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商务性评审,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如经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为虚假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提请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公示,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