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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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GK****-***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汤山村杨家岭***号
成交金额:*******元
第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新******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张沟村二组张沟煤矿向西***米路北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货物类*项目名称: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项目名称: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名单:范敏(组长)、王宏宇(业主代表)、 王红娟、吴美平、 姚长军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第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元 。第二标段代理服务费为*****.*元 。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唐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唐河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普惠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号楼A座****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doc中标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