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1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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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新疆油基岩屑处理站改扩建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拜城县赛里木镇东北方向**公里处中************新疆******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现有项目预留用地处,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亩(*****.**m*),总建筑面积*****m*。增加油基岩屑(油泥)处理系统一套,包括热馏炉和燃气蒸汽锅炉各一台,年处理油泥*.*万t,油泥含油率**~**%、含水率**~**%、含泥土**~**%。同时,在现有油基岩屑处理工艺基础上,改进现有油基岩屑处理系统,增加预处理环节,上料前进行固液离心分离,回用基液,油基岩屑处理能力增加**.*万t/年,油基岩屑含油率**.*~**.*%、含水率*.*~*.*%、含泥土**.*~**.*%。产生还原土******t/a;回收油*****t/a。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约占总投资的*.**%。(一)大气环境。本项目热馏炉产生的不凝气进入油水尘三相分离器进行净化处理后的不凝气作为热馏炉燃料,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T ****-****)要求。热馏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燃气蒸汽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回收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热馏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后由**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噁英、氯化氢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标准限值;燃气蒸汽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由*米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无组织废气,采取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计量设备,落实管道及设备防腐、维护措施,罐区设置一套氮封装置,对全厂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措施;回收利用系统除储屑池、泥浆存储池半封闭外,其他均采用密闭设备,物料通过刮板机和管道输送。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及防治措施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要求。落实还原土堆场整改,确保扬尘满足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二)水环境。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油基岩屑、油泥处置后产生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依托的现有循环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出水浓度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用于还原土出料时加湿降温。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三)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上料系统、热馏系统及各类机泵产生的噪声,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大型设备采用弹性隔振基础;主要高噪声源如机泵进入室内,车间进行吸隔声处理并采取砖混结构;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处昼、夜噪声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还原土、油基岩屑还原土,每批次还原土进行监测,分别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 ****-****)和《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T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T ****-****)后委******处理,用于铺设通井路、铺垫井场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五)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油基岩屑、油泥、天然气、回收油,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环境保护目标。最大可信事故主要为:回收油泄露及火灾、爆炸事故。环境风险影响主要为事故排放废水、废气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防范措施为: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总体布置、工艺装置设计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储罐区及处理装置区设置防渗围堰,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及连锁切断系统;规范运输作业;事故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池暂存;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于****年**月*日在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年**月**日在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期间以登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同步公开,****年*月*日在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三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昌吉市庙尔沟乡和谐二村北侧*.*km的空地上城发环保能源(昌吉)有限公司新疆******建设项目共分二期,其中一期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吨,配置*台***吨/日的垃圾焚烧线和*台**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建设用地,本报告中所有工程内容均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在垃圾低位热值达到设计点****kJ/kg时,发电量*.****×***kWh/a、售(上网)电量*.****×***kWh/a。项目主要建设垃圾接收系统、焚烧处理线、烟气处理装置、灰渣输送系统、余热回收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灰渣处理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等。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本项目不建设固化飞灰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依托项目区北侧的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处置。(*)大气垃圾焚烧过程中主要产生烟尘、HCl、SO*、NOX及少量二噁英、重金属等有害气体和重金属。燃烧烟气采用SNCR+活性炭喷射吸附+半干法+干法除酸+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其中二噁英采取“*T”燃烧控制技术控制在炉内的生成量,即炉内高温燃烧(***-****℃)及控制烟气停留时间(大于*S)、低温控制(烟气在***-***℃区域快速通过),处理后的焚烧烟气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后经一座**m高烟囱排放。厂区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垃圾仓、卸料大厅、污水处理站,采取自动快速启闭的双层卸料门,垃圾仓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将垃圾仓、卸料大厅及污水处理站内的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仓、卸料大厅、污水处理站内各产臭构筑物形成相对负压,防止臭气外逸。本项目熟石灰仓(*个)、飞灰仓(*个)、活性炭仓(*个)、水泥仓(*个)卸压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仓高>**m),除尘效率可在**.*%以上,熟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为*.*mg/Nm*,飞灰仓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mg/Nm*,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限值要求(**m高的排气筒的粉尘浓度(***mg/Nm*)、速率限值(*.*kg/h))。本次评价以产臭车间及产臭构筑物边界(含垃圾仓、卸料大厅、污水处理站)为中心,设置****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水环境拟建项目主要废水来自于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储坑渗滤液、初期雨水、接收大厅栈桥冲洗废水、中水处理反冲洗废水、冷却塔循环排污水、除盐浓水、锅炉排污水、生活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等。生活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大厅地面冲洗水、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缩液生产用水经“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的组合处理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膜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燃烧处理;清净下水包括中水处理反冲洗废水、冷却塔循环排污水、除盐浓水、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于炉渣冷却接收大厅栈桥冲洗、主厂房车间地坪冲洗、厂区道路冲洗、飞灰固化用水和烟气净化,不外排。生活污水(包括化验室废水)用罐车拉运至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的一级A标准后综合利用。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垃圾储坑、油罐区、飞灰固化车间、危废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事故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水池等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m厚渗透系数为**-*cm/s的等效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焚烧炉、汽机间、换热器、压缩机、循环水站(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或部位)、化验室。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m厚渗透系数为*.*×**-*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空压机站、综合水泵房、综合办公区等,一般地面硬化。(*)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吸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烟气净化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HW**)(***-***-**)。飞灰采用水、水泥和螯合剂固化后鉴别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规定的限值要求(GB*****-****)要求后,送本项目北侧紧邻的昌吉市生活垃圾城北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则应按危险废物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焚烧烟气净化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HW**)(***-***-**);吸附恶臭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属于危险废物(HW**)(***-***-**),;设备维护定期更换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HW**)(***-***-**);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焚烧炉渣,销售给昌吉市内现有制砖企业或水泥行业作原料;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渗滤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膜、化水站的废树脂及废滤膜,均可燃,与生活垃圾一并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空压站过滤器产生的废滤料,交厂家回收,措施可行。(*)土壤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采用严格的烟气治理措施,采取污染物削减和分区防渗措施,措施可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焚烧烟气泄露事故。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半干法喷雾除酸系统故障防范措施、活性炭喷射系统故障防范措施、布袋除尘器泄漏故障防范措施、除二噁英类系统故障防范措施、开停炉的防范措施。渗滤液收集管道及处理站的渗滤液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为设定一座容积为***m*的渗滤液事故收集池并防渗。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