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幸福大院建设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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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幸福大院建设项目(二期)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CS****-***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幸福大院建设项目(二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唐****** 供应商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惠民路西段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工程类*名称: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幸福大院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高鹏执业证书信息:豫************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冯雨、石永堂、李鹏舫(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 地址:唐河县马振抚镇 项目经办人:刘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 *** 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永 电 话:***************年*月*日 唐河县马振抚镇人民政府幸福大院建设项目(二期)文件及中标明细.rar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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