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桐自然资告字[?2021]11号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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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自然资告字[ ****]**号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桐自然资告字[ ****]**号
经桐城市 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O)土地用途准入产业规划指标出让年限起始价(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A**-**#邮政配送中心东侧,南五路北侧*****.**(约**.**亩)工业用地机电装备制造≥*.*≥**%≤**%≤**m**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标准地”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产业类型及主要控制指标如下所示:
*.产业类型为机电装备制造。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万元/亩。
*.年亩均税收(不含出口退税等各级政策性退税、抵扣税和土地使用税)大于或等于**万元。
*.建筑容积率不小于*.*,建筑密度不小于**%,绿地率不大于**%,建筑高度不大于**米。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建筑退让、间距符合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周期不超过**个月。
*.单位能耗控制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吨标煤/万元,仅提供**KV以下的工业用电线路,且亩均不超过**KVA。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COD)≤*.**吨/万元、二氧化硫排放量≤*.*吨/万元、氮氧化物排放量≤*.*吨/万元、氨氮排放量≤*.**吨/万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严重异味。
*.其他规划指标及投资强度等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在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 。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与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A**-**#宗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号)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构成闲置土地未处置结束的;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登陆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cn/public/column/**********?type=*&catId=*******&action=list)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http://***.******.***.cn/jyxx/******/project.html?citycode=******)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与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A**-**#宗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挂牌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报价时间: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置保底价,若最高竞买价格低于保底价,则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名称,******组织不得代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八、银行帐号:
*、竞买保证金交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帐户(不计息)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户:***********************
九、移交宗地
(*)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地。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十、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受让人如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出让人对受让人的失信行为将作出相应惩戒。
十一、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出让文件资料(包括出让公告、须知、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授权委托书、宗地界址图、规划指标要求、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下载:
链接:https://***.******.***/s/*pxiMQ*rloblTmMyK**jE*Q(如遇超链接无法打开,请复制内容到网页)
提取码:dae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