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市达森城交钢结构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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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对天津******等*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年**月*日债权总额合计 *****.**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 ****.**万元及其他费用 **.**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债权资产:(*)天津******以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工业园区丰泽一大道*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的房产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为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由王宝芹、杜雪生、杜秉森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天津市******以名下生产用机械设备生产用机械设备为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由杜秉森、王宝芹、天津******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余*户债权均为保证类债权,由天津******、天津******、天津市钢绞线厂北辰福利分厂******(现用******)、天******(现用名天******)、天津市******、天******、刘桂奇、刘桂利、天津******、张文武、张沛华等**名保证人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债权明细请参考附件。风险提示:天******未进入诉讼程序存在丧失诉讼时效的风险,天津******等*户债权均以进入执行阶段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中止或终结执行。具体************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处置方式:债权转让。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效。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债权金额与债权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偏差,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确定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梁女士、高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号楼邮政编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中国****************年*月*日附:天津******等*户债权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