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鄂托克前旗民委妇女委员会荣获“鄂前旗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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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鄂托克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妇女委员会荣获“鄂前旗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旗民委女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执着、慈爱精神,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一份力量,以勇于创新的精神,突出的工作业绩和乐观的生活作风向全旗妇女界展示了新时代女性的自尊、自强、自信。旗民委妇女干部积极投入机关各项工作中,如****年全旗夏季那达慕赛马、搏克、射箭比赛中像“半边天”一样全力参与登记、宣传、统计等工作;****年由民委女同胞组成的排球队在全市民委系统运动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机关重要工作岗位上民委妇女干部发挥重要作用,如党建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者、意识形态工作者、财务工作者、办公室工作者等全由妇女干部担任,全委工作有效推进;****年疫情值班期间选派一名女干部到东胜西站参与防控疫情工作;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蒙古语文工作、普法工作、项目验收、项目资金落实等工作中委妇女干部全程参与;由民委*名妇女干部参与的“鄂尔多斯双语辞书研究创新人才团队”被评为鄂托克前旗产业创新人才团队;金花同志荣获****年自治区“乌兰夫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成果奖”;巴达玛同志省吃俭用,扶持两名贫困学生继续踏上学习之路,发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今后,旗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妇联的领导下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委机关妇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