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空调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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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空调系统工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招标核【****】**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河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广西建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空调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古城旧村以北,北面为公园路,南面为规划路,西面为古屏街,东面为体育北大街。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工期:***日历天;保证与工程同期验收。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空调主要设备的合格制造商或代理商,实行国家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应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空调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允许转授代理权。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出具同一品牌的空调产品授权书,或者生产商与产品授权投标人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均按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广西建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号
联系人:司友全、冯书爱、刘昌溪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田旭、周纯
联系电话:****-********(招标部)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财务电话:****-********(财务部)
电子邮箱:******(招标部)、******(财务部)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