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ZFCG-2021-017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工具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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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工具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ZFCG-****-***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工具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霍山经济开发区一隆路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工具车采购项目
品牌:哈佛
规格型号:哈佛大狗哈士奇版
数量:*
单价:******.**元五、询价小组名单:刘礼平、王宏、陆宏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号文标准的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霍山县林业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方式:刘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采购人)、刘先生(代理机构)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