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花山综合门诊部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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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花山综合门诊部变更登记。变更事项:住所、业务范围及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前: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号,变更后: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号-*;业务范围变更前:急诊医学、内科、外科(禁止开展手术治疗)、妇科专业、儿科、中医科、口腔科、X线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门诊,变更后:内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康复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外科门诊(禁止开展手术治疗)、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前黄善姐,变更后汪启春。 特此公告。马鞍山市花山区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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