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20亩土地经营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八门城镇/杨岗庄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合作社联系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发包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亩土地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提供原有的配套设施,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方在原有的沟渠基础上,可以适当进行清沟,土方沟边搭埝,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补偿费与其他归发包方所有。
*.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节水渠等现有的农田水利电器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将应承包土地内的节水渠等现有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果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承包方搞农业稻田种植、立体种养,不准植树、挖坑、私搭乱建等取土和对土地的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合同期内,如果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青苗损失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合同期内如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合同期内,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属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指定的沟渠道路只允许承包方行走取水,但不保水源和排涝,且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 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缴纳保证金*****元中含违约押金****元。该违约押金不在承包费范围之内,承包方在承包期结束后,经发包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方违约押金。承包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前将流转地块清理干净,恢复原貌,否则违约押金不退还,归宝坻区八门城镇杨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发包方有权另行发包。
**.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
**.合同期满,承包方遵守以上条款,发包方将违约押金如数返还承包方。
**.此次流转的土地仅用于粮食种植。
**.中标三天内补齐尾款,如有违约不退还保证金。受让方条件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开发包转出用途
其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