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鹤洞路以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鹤洞路以南片区)代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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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鹤洞路以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鹤洞路以南片区)代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鹤洞路以北)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荔湾区花地河以东片区排水单元配套公共管网工程(鹤洞路以南片区)代建[项目编号:JG****-****]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 广州****** ****** 投标价(万元)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黄越峰(********) 蔡晓清(********) 邓小强(******** )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号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年**月**日 附件: *.评标报告(去签名).pdf*.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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