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2021年路面建筑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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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温开园林采购[****]*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年路面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原招标文件第**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原招标文件第**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如有则提供)*原招标文件第**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原招标文件第**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招标文件第**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原招标文件第**页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项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项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经济技******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