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20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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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号) 滁土公告字[****]*号****/*/** 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安江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侧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备注: 特别说明:*、该宗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房屋由琅琊区重点处整体回购,不得对外销售。*、房屋回购价:地上计容面积回购单价:****元/平方米(不含配电房、公厕、物业、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等地上不计容面积);地下回购单价:****元/平方米(不含地下人防工程)。*、回购合同签订及资料交接: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日内与琅琊区重点处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移交手续(无偿移交),在土地成交后**日内与琅琊区重点处签订正式商品房回购合同(回购合同样本见土地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母公司)。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在所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承担连带责任。竞买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号***室 联 系 人:王京津、高田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