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开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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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通知各供应商:
为增强票据安全性,有效防范票据欺诈风险,缩短票据和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支付结算效率,自****年*月*日起,我中心将启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办理结算业务,届时将停止开具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为确保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顺利推行,请各供应商配合做好以下事宜:
*. 开通付款账号的电子网银及电子票据业务功能;
*. 接收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信息是否正确。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财务资产科咨询。
联系人:俞金艳 联系电话:****-*************物资采购中心****年*月**日span ****-**-** **:** 来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