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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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括综合执法站外围硬质景观工程、亲水平台改造、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北街小游园硬质景观工程、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振兴南路南延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家港市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到****-**-**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月**日 *时** 分至****年*月** 日**时**分(周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张家港市南********号门***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南丰镇为民服务中心*楼会议室(南丰镇育才北路与泗兴路交叉口东北侧) 七、其他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南丰镇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江苏******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南丰镇振兴南路南延、北街小游园及综合执法站外围(*)工程规模:包括综合执法站外围硬质景观工程、亲水平台改造、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北街小游园硬质景观工程、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振兴南路南延雨水花园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计划开、竣工时间:**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景观绿化工程,约***.**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 ****〕* 号)执行: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年以上的技术人员。B、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以来)参与过*个工程造价***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本投标单位工作期间的业绩)。(*)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号。(*)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号、苏建函建管(****)*** 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月**日 *时** 分至****年*月** 日**时**分(周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张家港市南********号门***室。*.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 **日**时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南丰镇为民服务中心*楼会议室(南丰镇育才北路与泗兴路交叉口东北侧)*.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①金额(人民币):叁万圆整(¥*****.**)。②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不接受转账、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投递无效。③未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④中标后无故弃标的单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 系 人: 张献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 地 址: 张家港市南丰镇江苏永钢集团**号门***室 联 系 人: 黄颖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