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炉田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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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F*号
工程名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炉田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浙江龙******
窗体顶端
联系人(异议):罗工 ***********
中介代理机构:******
联系人:郑华珍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龙******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吴道远证书编号:浙************
拟派设计负责人:苏励炜证书编号:G**********
拟派施工负责人:吴道远 证书编号:浙************
预中标价:总价(大写):伍佰壹拾柒万零柒佰陆拾叁元整(¥:*******.**元)
工程设计费(大写):壹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建安工程费(大写):伍佰零伍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整(小写:¥*******.**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中标候选人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