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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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楼****室
邮政编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五金件表面热处理加工扩建项目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赵岗路***号*#厂房厦门******深******项目所在厂房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巷北工业区赵岗路***号*#厂房,租用周志图的厂房,在原厂房调整布局,增加*条热处理生产线,年增产五金件****t/a,新增员工*人,改扩建后年产五金件****t/a,年运营***d,每天**h工作制。施工期:本评价进行时厂房已建成,后期仅进行扩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因此本报告表不再对厂房建设施工期的影响进行分析。运营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翔安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同安湾海域。废水污染物经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规定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不大,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造成较大影响,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和处理负荷造成影响。废气:业主拟在新建的*#生产线的加热炉和回火炉上方设置管道,收集的烟气依托原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扩大为*****m*/h。根据AERSCREE模型预测,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处理可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标准,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对敏感点影响很小。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dB(A)。该项目拟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高噪设备均采用一系列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废:遗落******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